二、虚假信息的概念分析:内涵与外延
(一)概念分析方法
概念分析(conceptualanalysis)是一种确定术语所表示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研究方法,通过该方法,可严格区分某一概念(术语)的客观内容以及可能出现的主观曲解,且应比较中外文有关概念(术语)的异同点。其目标是找到一个必要的且共同充分的条件清单,正确地将事物归类为属于或不属于给定的概念。
概念分析方法具有较长的历史,并被广泛应用于哲学、图书情报学、信息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柏拉图(Plato)曾使用概念分析法来理解“知识”(knowledge):当且仅当某物是“正当的”(justified)、“真实的”(true)且“被相信的”(believed),它是“知识”。在本文中,则是通过找到一个必要且共同充分的条件列表,以便确定哪些内容算作虚假信息。尽管“虚假信息”的含义可能不像“知识”等具有更长发展历史的术语的含义那样固定,但我们必须对这个术语的使用有一些稳定的、共同的直觉,否则,我们将无法有效地相互沟通使用该术语。同时,即使对这个术语是否适用于某些情况存在一些分歧,但概念分析方法仍然可以为虚假信息及其相近的概念和现象提供有用的分类。
(二)虚假信息的概念条件清单
信息是我们“与他人共处”(being-in-the-world-with-others)的基本维度,在实际传播活动中,虚假信息无法脱离传播主体而凭空形成并传播。因此,人的角色作用被纳入本文的概念分析中,即讨论当一个人传播的信息符合哪些条件时,可以称之为虚假信息。
第一,虚假信息的首要特征是虚假,即非真实。从词源词义的角度来看“虚假”一词,《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虚假是用来形容“跟实际不符合”的形容词,若追溯其早期应用情况,可发现该词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墨子·修身》中已然形成且被使用:“四行者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可见,从早期古汉语到如今的现代汉语,“虚假”一词始终代指与真实相反的境况。因此,虚假信息首先要满足的条件是信息的客观不真实。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总结出虚假信息的确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X传播了某条信息i;
(2)信息i包含某项内容c;
(3)内容c是非客观真实的。
第二,单单从信息内容的非真实性来框定虚假信息的范围并不严格,当一个人试图传播虚假信息时,他/她应该对信息内容的非真实性有所知晓。知“假”仍传“假”,生产传播虚假信息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娱乐讽刺、吸引流量、创造盈利、故意欺骗、恶意诽谤、制造恐慌。有时虚假信息的来源是公认的,有时也通过不提供任何身份证明或提供误导性的身份证明来隐藏。基于信息的传播链与传播网,虚假信息可以不必直接来自那些认为信息不实的原始信源;另一方面,即使原始信源认为信息是准确的,但随后出现在传播链条中的节点发现了信息的虚假性但仍进一步传播相同的信息,那么信息在被附加主观虚假性那一刻起就变成了虚假信息。综上,可以进一步总结出虚假信息的确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X传播了某条信息i;
(2)信息i包含某项内容c;
(3)内容c是非客观真实的;
(4)X主观相信内容c是非客观真实的。
第三,还需考虑到情境因素。信息内容的意义解读离不开语境和文化,时间、空间等环境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或决定信息的真实性。随着时间的变化,真实信息可能变成虚假信息,虚假信息也可能变成真实信息。比如,在2022年6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之后,“境外回国人员的隔离管控时间为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这一信息的真实性发生了变化,因为伴随着政策更新,境外回国人员的隔离管控时间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综上所述,我们可总结出虚假信息的确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X传播了某条信息i;
(2)信息i包含某项内容c;
(3)内容c在当下情境中是非客观真实的;
(4)X主观相信内容c是非客观真实的。
本文认为,当且仅当同时满足以上4个充分必要条件时,才可将某信息称为虚假信息。
(三)中英文概念异同
比较相关概念或术语在中外文语境中的异同点,是图书情报学及信息管理学等学科领域中对概念或术语进行分析时常见的一种研究方法。与“虚假信息”对应的英文概念是“disinformation”。《牛津英语词典》将“disinformation”描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deliberately false information),并指出这个词来自于在1949年创造的俄语词汇“dezinformacija”,其与负面、恶意意图之间的紧密联系包含着不可忽视的政治因素。“disinformation”概念内涵最大的特征是强调“欺骗”(deceptive)与“误导”(misleading),如Fetzer为“disinformation”下的定义是:“故意或有目的地散布、断言或传播虚假、错误或误导性的信息,以误导、欺骗或混淆视听。”由此,对于“虚假信息”而言,传播者不仅出于欺骗的意图,还可能存在娱乐、讽刺、吸引注意力等其他目的,而对于“disinformation”而言,它对信息接收者的故意欺骗性是典型特征之一,且被许多学者视为区分其与misinformation(错误信息)概念的重要标志。
综上所述,在通过概念分析方法对“虚假信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列举了一个细化的充分必要条件清单,并将其与英文语义相对应的“disinformation”概念进行比较、总结异同的基础上,本文将“虚假信息”定义为以不同媒介形式呈现并传播的主观造假或虚构的不实信息。其中“虚”和“假”对应的是一切与“客观真实”不符的普遍意义,具体形式既包括对真实信息的更改、加工、隐瞒等造假形式,也包括虚构,即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这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意义。
三、相近概念的对比辨析:边界与属性
通过概念分析方法对“虚假信息”这一核心术语进行深层概念剖析并总结出本文所主导的定义内涵,可以形成对虚假信息的基本了解与初步判断。为了更加清晰准确地辨别虚假信息,避免概念混用,有必要对其与其他相近概念进行系统性梳理比较。
(一)错误信息
目前关于错误信息的讨论主要来自国外,即研究对象为“misinformation”。Losee认为错误信息可能只是不完整的(incomplete)信息;Zhou与Zhang用其他类型的错误信息补充了这一讨论,包括隐瞒(concealment)、矛盾(ambivalence)、扭曲(distortion)及伪造(falsification);但不完整的或不相关的信息也可能是真实、准确的,因此,Karlova和Lee又进而补充为:错误信息是不准确的(inaccurate)、不确定的(uncertain)、模糊的(vague)或模棱两可的(ambiguous)。最终,“misinformation”被用来指代“错误的信息”(wronginformation)或“误导性的信息”(misleading information),这也与《牛津英语词典》对该词的定义如出一辙。
与“虚假信息”概念相比,错误信息并不一定出现欺骗的意图,由此,不乏有学者将虚假信息视为一种错误信息。但如果我们假设错误信息与虚假信息都是在传播过程中意外或故意处理信息的后果,在通信过程中,信息在源头与目的地之间进行交换,那么错误信息导致了通信过程中数据完整性的中断,而虚假信息则是对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操作的结果。
(二)谎言
“虚假信息”与“谎言”相关联,因为“谎言”是源于说谎者的主观造假,且断言的目的是误导、欺骗或混淆视听,从某种程度上看,谎言是一种虚假信息。但“虚假信息”不一定都是“谎言”。“谎言既不是一项事实(afact),也不是某种状态(astate),它是一种意向性活动(intentionalact)”,也就是说,“谎言意欲如何”比“谎言是什么”更重要。很明显,谎言带有误导和欺骗的目的,并以使对方信服为最终目标。然而,根据本文分析,虚假信息并不一定具有欺骗性,且尽管信息发送者主观确定信息的虚假性,但对信息接收者并没有确切的条件限制,也就是说,信息是否对接收者产生误导性、接收者是否相信信息内容,都不会影响“虚假信息”的定义。
另外,狭义的“谎言”概念更偏向于言语、文字的媒介形式,因此其与本文所界定的“虚假信息”概念更倾向于从属关系,而非对等关系;如果在广义上将符号、图像、声音、视频等媒介形式都纳入“谎言”的概念范围,那么也只能说,“谎言”与英文语义中的“disinformation”更为接近。
(三)虚假新闻
“虚假新闻”具有严格意义与宽泛意义,狭义的“虚假新闻”是指以虚构事实为依据的新闻,而广义的“虚假新闻”是一个总概念,可以用来描述反映各种失实新闻、假新闻事件、假新闻报道、新闻炒作以及公关新闻(涉及公关事实和公关事件、制造新闻、策划新闻等)等现象。总的来看,虚假新闻主要涉及两类操作,一种是对真实发生事件的虚假再现,比如失实新闻,即有新闻事实根据,但没有全面、正确、恰当地报道新闻事实而形成的新闻;一种是子虚乌有的捏造,比如假新闻事件,即为了报道而制造的违背事物发展规律的不真实事件,通过纯粹主观想象思维虚构的“事实”,以及无中生有的新闻炒作及策划新闻。
由此,比较“虚假信息”与“虚假新闻”,两者的共同点是以非客观真实内容为前提,即虚假信息与虚假新闻必然都是虚假的、不实的,而且这种虚假是有时间空间的情境限制的:新闻真实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同理,新闻虚假也存在过程。“虚假信息”与“虚假新闻”的区别重点在于传播者的主观认识,如前文所述,虚假信息形成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是传播者主观认定信息的非真实性,而虚假新闻并不存在这一条件的严格限制,在失实新闻中,记者、编辑等新闻报道者可以是非主观故意地将新闻部分事实片断、侧面、事项等遗漏或未经核实,也可以是出于某种目的故意忽略某些事实片断、侧面、事项等。另外,从“信息”与“新闻”两词来看,新闻构成需具备基本要素,这也是新闻写作的基本原则。因此,新闻可以被看作一种信息,信息的指代范围明显比新闻更加宽泛。
(四)谣言
综合观察中文“谣言”和英文“rumor”,“谣言”的本源意义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追溯历史,《后汉书》中第一次出现“谣言”一词,彼时的“谣言”具有双重含义,既有歌颂、赞美之意,又有诋毁、诽谤之意。结合古汉语发展,“谣”多为民间传唱,即“谣”的创作者具有高度不确定性,谣言具有匿名性与来源模糊性的特点。英文语境中,早期国外学者将“rumor”视为一个在人与人之间传递、通常是口口相传的,与事实相关,旨在令人相信,但却未经官方证实没有可靠证据标准的信念命题;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Rosnow指出“rumor”还可以通过印刷品、电子媒介等其他介质进行传播,并视其为一种“据称真实但未经证实的普遍流传的说法”。而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谣言是由未经证实、没有依据的信息组成的。也就是说,谣言可真可假。
然而,在中国现代传播实践中,谣言逐渐向“虚假”偏近。《现代汉语词典》将谣言定义为“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辟谣”等相关词语也暗示了谣言的虚假性,因此,有学者偏向提出谣言是假的、不真实的。在如今的日常传播实践中,“谣言”一词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尤其在网络空间中,“打击网络谣言”“治理网络谣言”已成为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的组成部分。“谣言”的概念含义与“rumor”产生了距离,在中国现代传播语境中,“rumor”更接近于“流言”而非“谣言”。
从传播主体的角度来看“谣言”,最初发布谣言的人是否相信信息内容的非真实性是不确定的,谣言来源可能是内部知情者,在未经官方证实的前提下率先发布消息,比如“爆料”“揭露”,发布者以为信息内容是真实的;谣言来源也可能是为了吸引注意力、追求流量而根据主观臆断编写故事,用耸人听闻的信息内容获取关注,也就是常说的“造谣”。通过“造谣”而形成的谣言属于虚假信息,因为造谣意味着编造,也就意味着主观造假。综上所述,“虚假信息”与“谣言”是内涵和界限不一的两个概念,但两者之间存在交叠,从结果反推来看,那些被证实了的流言(rumor)属于真实信息,而那些被反驳了的流言便是谣言,属于不实信息,其中由传播者主观造谣的谣言则属于虚假信息,即只有客观虚假且传播者也相信其虚假性的谣言,才有可能是虚假信息。
四、结语
根据概念分析,本文可将虚假信息的定义总结为以不同媒介形式呈现并传播的主观造假或虚构的不实信息。在中文语境中,与其他常用的相近概念如谣言或错误信息相比,虚假信息更加强调传播者对信息内容虚假性的主观认知,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识别虚假信息的难度,进而加重了虚假信息传播的危害。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以及社交网络的交织,信息以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与广度传播,这对数十亿人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带来了生活方式的全新变革。然而,互联网的高强开放性也给了虚假信息泛滥的机会,这些虚假信息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可能是有害的,甚至是致命的。尤其在面临重大公共事件时,比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些被故意编造的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并危害社会。由此,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是社会治理与网络治理的一部分。而辨别虚假信息的内涵与指征,则是理解其传播规律、破解其传播危害的首要基础。
虚假信息的存在既有理论逻辑,也有现实依据。对这一传播现象的关注、研究与指导均需要以合理清晰的概念辨析为基础,从而既能避免混乱或错误的研究内容,也能保障实践中有效归类信息确定治理对象。通过概念分析方法,本文确定了虚假信息所指代概念内涵需满足的充分必要条件,与其他概念的对比分析则在诠释概念外延的基础上更加强化了概念内涵本身的边界。厘清何为“虚假信息”,一方面指导我们学会识别虚假信息作为研究与治理对象,保障学术研究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在未来研究与应用中灵活准确地使用虚假信息概念,提高应用实践的精准性。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网络内容治理体系及监管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8ZDA317)的阶段性成果]
(胡宏超为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全职博士后,讲师;谢新洲为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详见新闻爱好者杂志2022年第10期或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龙源期刊网、重庆维普等,如转载、引用请注明来源于新闻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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