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电商平台消费信用额度非法套现,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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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利用电商平台消费信用额度非法套现,如何定性?

2015年7月,被告人杜某狮与杜某城(另案处理)等人共谋串通淘宝用户,在淘宝网上店铺虚构商品交易,利用“蚂蚁花呗”套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

其具体手法是,杜某狮、杜某城等人向杜某民(另案处理)等人购得可以使用“蚂蚁花呗”支付的淘宝店铺后,通过中介人员将店铺的链接发送给意图套现的淘宝用户,淘宝用户则根据其套现的金额同等价值的商品,同时申请由“蚂蚁花呗”代为支付货款。

杜某狮、杜某城所掌控的淘宝店铺的支付宝账户在收到货款后,淘宝用户在无真实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即在购物页面确认收货随即再申请退货,杜某狮、杜某城等人扣除7%~10%的手续费后,将剩余的款项转入淘宝用户的支付宝账户。

杜某狮、杜某城等人所获取的手续费,除一部分支付给中介人员外,余款由二人分配。

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被告人杜某狮等人通过“阿斌8822”“心心相印潮尚馆”“大祥小祥大大祥”“值得一饰潮尚馆”等淘宝网上店铺,串通多名淘宝用户,虚构交易2500余笔,利用“蚂蚁花呗”套取470万余元,被告人杜某狮获利6000余元。

“蚂蚁花呗”系重庆市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开发的小额信贷产品,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

“蚂蚁花呗”的特点是用户在淘宝、天猫和部分外部商家消费时,可选择由“蚂蚁花呗”先行垫付货款,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向“蚂蚁花呗”偿还欠款无需支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但其不具备直接提取现金的功能。

其后,法院判决被告人杜某狮犯 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万元。

采取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方式为他人提供电商平台消费额度套现服务,将交易货款支付给买家,违反了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 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行为,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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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八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二十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我的优势:对刑事案件具有精准的判断力,擅长挖掘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以及亲力亲为办理案件。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